低溫食品常溫擺放 “溫暖”超市問題不少
發布時間:2007-02-07 | 信息來源:水母網
    水母網2月7日訊  低溫食品質量過關嗎?招遠工商部門今日在春節前食品市場集中整頓活動中看到,很多超市內,明確規定必須在4℃以下冷藏保存的香腸、罐頭、火腿等肉制食品全部擺放在觸手可及的貨架上,而室內溫度卻都在20℃左右。

    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,23家有違法行為,并當即對這些經營戶發出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,現場查扣各類劣質食品30箱,總價值1萬多元,同時清理了手續不齊全的臨時租賃柜臺現場加工食品的商戶11戶。據介紹,這種現象在鄉鎮、農村中小型商場、商店內最為普遍,低溫食品常溫擺放、標簽標識不規范,以包裝銷售日期代替生產日期,或是只有保質期而無生產日期等現象比較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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